

会章 :
第一則 名稱和地點
1.1 本獨立教會定名為 “阿姆斯特丹國語宣道會”(以下簡稱“本會”),位于阿姆斯特丹市。
1.2 本會與其它在荷蘭的宣道會組成“荷蘭宣道聯會”(ABC)。
第二則 信仰
本會承認全本《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都是神的話語。
本會相信並宣講下列信條:
2.1 有一位神, 無限完美, 永存三位一體: 聖父, 聖子, 聖靈。
2.2 耶穌基督即是神, 亦是人, 為聖靈感孕, 藉童貞女馬利亞而生。 捨身十架,為贖罪犧牲, 義者代不義者, 使信者藉他的寶血得生, 稱義得救。 又按《聖經》所記, 死後復活,升到天父右邊, 作信徒的大祭司。 將來再來, 在地上建立公義與和平的國度。
2.3 聖靈是神, 受差遣住在信徒心中, 引領及教導信徒, 又賜予能力, 並使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責。
2.4 神默示新舊約《聖經》, 其原稿正確無誤, 完全顯明神使人得救的旨意, 為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法典。
2.5 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 但人因悖逆墮落, 招致身體和靈魂都死亡。 此後, 人類生來有罪性, 與神的生命隔絕,惟藉耶穌基督代贖得救。 信者復活得生,在神左右,永遠喜樂。 不信者復活受審,永遠與神隔絕。
2.6 藉耶穌基督全人類可得拯救; 悔改相信耶穌者自聖靈重生, 承受永生, 成為神的兒女。
2.7 神的旨意是每一位信徒都被聖靈充滿和全然成聖。 全然成聖的信徒與罪和世界分別,全心全意遵行神旨, 領受神賜的能力去過聖潔生活和事奉。 聖靈在信徒得救時和得救後在信徒生命中工作,使他全然成聖。
2.8 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 包括使人肉身得蒙醫治。 照《聖經》教訓為病人抹油禱告, 教會現今享有的特權。
2.9 教會乃由所有信靠耶穌基督,蒙寶血赦罪得贖,藉聖靈重生信眾(信徒)所組成,教會元首基督曾差遣使徒將福音遍傳天下向各國萬民作見證。地方教會由信奉基督之信徒組成,旨在同心敬拜,互為肢體,領受主道,同心禱告,被此交接。廣傳福音,奉行聖禮,受洗歸主,同領聖餐。
2.10 將來死人肉身復活, 義者復活得生, 不義者復活受審。
2.11 耶穌基督快將親自復臨, 這是信徒活潑的盼望, 直到教會與基督團聚。 之後, 基督和他的使者回到地上建立和平與公義的千年國度, 使地上萬族得福。
第三則 宗旨
本會有以下宗旨:
3.1 照主耶穌的吩咐傳揚福音;
3.2 呼召世人歸向真神,因信靠基督而受浸,並照使徒行傳2:42 参與教會生活;
3.3 堅固會眾的信心,訓練他們去事奉,鼓勵他們去傳福音;
3.4提供牧養, 關顧和實際的帮助;
3.5 在經濟上自立。
第四則 途徑
本會用以下途徑達到以上宗旨:
4.1 宣講神的話語;
4.2 聚會;
4.3 查經, 祈禱, 各類型聚會;
4.4 兒童事工, 青少年事工;
4.5 傳福音事工和國外宣教事工;
4.6 牧養關顧和實際服務人群;
4.7籌募經費。
歷史
雷傳道來荷蘭宣教是在2006年7月,同年在黃牧師家中成立查經班,2007年華人宣道
會開始租用 一所小學,Basisschool Verkeerkracht Slotermeerlaan 160 1063 JW
Amsterdam。國語宣道會正式在學校這邊聚會,是2007年1月14日,開始每星期主日
崇拜,我們就在這裡聚會,經過一段的時間的聚會後, 黃萬臻牧師要把教會註冊登
記!給教會有一個合法的身份!
在2007年四月黃牧師邀請cama總會的Anno Post牧師,雷秀萍傳道和張子超弟兄,
楊Linda 姊妹,王茂喜弟兄共同策劃會章及選出同工,由子超,擔任教會主席,Linda
姊妹擔任財政、戌喜擔任文書!在同年9月12日正式成立,起初聚會的人數連小孩都
不夠15人,這是成立後的人數! 隨著時間的過去,弟兄姊妹的禱告,主每年都加給教
會得救的人數。
2010 蘇利南黃國維長老來 Amsterdam短宣,鼓勵我們做學生工作,同年我們成立 了
青年團契,現在的麥子團契,教會的年青人漸漸多起來,成為教會一股新的力量,在
過去的八年中,神差派不同的短宣隊從各地來幫助教會,訓練弟兄姊妹,給大家的鼓
勵和支持,我們的成長,有他們辛勞的汗水。
在2012年6月雷傳道畢業後回加拿大,從七月起教會邀請蔡偉雄牧師擔任顧問牧師!
為期半年!2013年3月正式聘請翁蓓蓓傳道成為教會的parttime傳道人, 在這裡我們必
須感謝加拿大總會的大力支持,不但人到,錢到,禱告到!
同樣感謝黃萬臻牧師和簡戴德牧師和雷秀萍傳道的關懷及愛䕶和支持!也謝謝我們的
同工團隊,有翁傳道Tina姊妹 ,Linda姊妹, Candy姊妹, Judy女姊妹,戍喜弟兄,子超
弟兄,他們發揮著團隊精神!也謝謝國語堂的弟兄姊妹,你們的擺上,上帝定然賜恩
賜福給你 們,謝謝大家的來臨,同頌主的恩典!

